根据民航规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物收运部门应对锂电池进行运输文件审查,较重要的是每种型号的锂电池UN38.3安全。该可由民航*的第三方机构,也可由具备能力的电池生产厂家提供。如不能提供,民航将禁止锂电池进行航空运输。由于目前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的54版本DGR规则中,规定了锂电池航空运输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符合UN38.3的测试要求,但DGR规则中并没有说明UN38.3的版本。中国国内,民航总局于2009年3月制定的《MH/T 1020-2009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虽然引用的UN38.3版本是Rev.4,但其仅是说明引用了该版本,在具体的规范介绍时也没有说明需要符合的UN38.3版本。EBO就此也联系了民航总局运输司及航空安全技术中心的相关人士,对UN38.3新版本的何时采用进行了沟通,民航总局相关人士均表示在新版本发行的条件下,**按照新版本进行测试评估。 产品范围: 1. 各种铅酸蓄电池(如汽车启动用铅酸 蓄电池、固定型铅酸蓄电池、小型阀控密封铅酸蓄电池等) 2. 各种动力二次电池(如动力车用电池、电动道路车车用电池、电动工具用电池、混合动力车用电池等) 3. 各种手机电池(如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镍氢电池等) 4. 各种小型二次电池(如笔记本电脑电池、数码相机电池、摄像机电池、各种圆柱型电池、 无线通讯电池、便携式DVD电池、CD和MP3播放器电池等) 5. 各种一次电池(如碱性锌锰电池、锂锰电池等) 锂电池包装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 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每个包装件如果装有**过 24个原电池或 12 个电池, 必须还要满足以下要求: 1)每个包装件必须用标记说明内含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的特殊措 施。 2)每票货必须有随机文件来说明包装件中装有锂电池及包装件破损时应采取 的特殊措施。 3)每个包装件必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 的跌落试验, 而不损坏包装件内 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 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4)除非锂电池安装在设备中,否则每个包装件的毛重不得**过 30kg。